昆明市官渡区职业高级中学2025-2026学年上学期国庆节、中秋节假期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时值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即将到来之际,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愉快、健康、平安的假期,我校特将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离校时间:
9月26日 下午3点半 错峰离校
9月30日 下午3点半 错峰离校
返校时间:
9月27日 下午5点前 (完成仪容仪表整改,按要求着装返校)
9月28日至30日正常上课
国庆、中秋双节放假及收假时间:
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
10月8日下午5点前 (完成仪容仪表整改,按要求着装返校)
二、假期安全提示
(一)交通安全
上下学及外出旅行时,请务必选择乘坐正规营运车辆,切勿搭乘无证、无牌或陌生人的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远离危险行为;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以及农用车、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等无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以身作则;倡导文明出行、绿色出行。
(二)防火防盗防诈骗防触电
近日天气干燥,火灾风险升高,请教育孩子:不玩火、不野炊,远离易燃物品;居家注意用电安全,不私拉乱接电线,防范触电;提高警惕,保管好个人物品,防范盗窃;不轻信陌生电话、短信和链接,增强防诈骗意识。
(三)防溺水安全
不到河边、水塘等危险水域玩耍或逗留;不私自下水游泳,如需游泳请到正规场所并有成人陪同;安全无小事,防范靠大家。让我们共同强化孩子的安全意识,守护他们平安成长。
三、普法强基补短板
(一)防诈骗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是典型的新型网络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最常见的类型是收购、出售、出租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二)防欺凌
对于学生欺凌,我国法律中有明确定义:
1.《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2.有关校园欺凌的现行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可用于调整处理校园欺凌行为的主要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等。
此外,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7年,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2021年,教育部发布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对校园欺凌从积极预防、依法处置等方面加以指导。
3.校园欺凌加害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校园欺凌根据具体情节以及严重程度,可能面临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承担。
(1)民事责任
校园欺凌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等损害的,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欺凌者是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侵权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2)行政责任
校园欺凌尚不构成犯罪的,欺凌者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的,通常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欺凌者不满十四周岁的,虽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3)刑事责任
校园欺凌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开始正式施行,将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原来的十四周岁下调为十二周岁。结合校园欺凌常见的行为方式,校园欺凌可能涉及的罪名主要包括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侮辱罪、抢劫罪等。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四、国庆、中秋假期推荐活动
国庆、中秋假期家长可陪同孩子一起参与生产劳动或带孩子进行适当的社会实践活动。为了发扬文明出行,树文明新风,我们在此倡议:
1.文明旅游。旅游途中秉持文明旅游观念,不随意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自觉维护好旅游景点环境卫生,做旅游文明小卫士;
2.绿色节俭旅游。尽可能采用绿色出行方式,为绿水青山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3.安全旅游。旅游计划和方式的选择要以安全为基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出行,不在野外使用明火,不私自前往水库、湖边等危险较高的地点旅游,不选择危险性较高的旅游方式,预防事故发生。
五、规范孩子仪容仪表及行为习惯养成
开学前,请家长务必检查督促孩子规范自己的仪容仪表,仪容仪表不符要求者,须整改合格方能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仪容仪表必须符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要求,具体如下:
发型要求:男女生发型符合学生身份,不允许烫发、染发。女生头发请扎起来,不允许披头散发。
仪容要求:须保持整洁自然,男女生一律不允许化妆,不允许佩戴任何首饰,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服饰要求:穿着全套校服,整洁、朴素大方。
- 温馨提示 -
国庆、中秋假期结束,天气明显转凉,早晚温差大。请家长提醒学生返校时务必带上秋冬衣物,如长袖、外套、薄毛衣等,宿舍里最好也备一条毯子,并根据气温变化及时增减衣服,尤其是实训课或运动出汗后不要贪凉,防止感冒。照顾好自己,才能有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学习和技能训练中!
各位家长朋友们,请您切实依法行使监护人的责任,履行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责,教育子女重视安全,珍爱生命,防止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将与您一起共同为孩子健康成长尽心尽力。
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国庆节、中秋节快乐,工作顺利,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有意义的国庆节和中秋节,同时也祝愿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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